《至原发表讨论处》
作者:山居
2004/01/24
那天从《隆之传奇》-“购片连接”中无意中查到某个网上商城有这部戏就订购了一部,收到了这部戏后一口气看完了。最近前段时间比较忙,就拖到春节放假来胡诌一点观后感了。
在小纯的《隆之传奇》---“隆之影城”中查到这部戏的拍摄时间应该介乎94-95年吧,那么就是在《梁祝》之后吴开始拼命拍闹剧、出唱片,以大量工作来赚钱还债,他自己形容的“工作最高潮,人生最低潮”的那段时期?
所以,一开始就作好了心理准备,准备接受一部和《天生绝配》、《游侠儿》同一导演、同一风格的作品。看完以后发现,或许是一而再,再而三的刺激,所以逐渐麻木的缘故,或许是对吴的爱屋及乌到他作品的缘故,居然越来越能够接受吴这种一分钟一小笑,三分钟一大笑的闹剧了。(或者按照檐上青青草的说法:傻瓜剧。TO青青草:你说你家的人特别爱看笑的稀哩哗啦,打的一塌糊涂的戏,《新扎》就是这种风格的典型代表,强烈建议你买下来,最适合春节里看,绝对调节气氛。)
看来朱导的确是一个纯商人了。从吴的这三部作品来看,完全是商业的没法再商业了:演员帅哥靓女,故事胡搅蛮缠,情节不合情理,风格搞笑夸张……一句话:彻头彻尾是荧幕上的漫画作品。绝对是年轻人茶余饭后或者课余时间放松神经的好东西。不知怎的,写到这里想到日本的漫画作品了,看过的不多:基本上完整的只有高桥留美子的《乱马》(冲着高桥老师号称“里程碑式的人物”的名气而去的,结果看的目瞪口呆,差点口吐白沫。)、井上雄彦的《灌篮高手》,但看过不少分析和介绍的文字,感觉大多也是这种风格,或者多多少少带有一些这种风格,却能风靡整个东南亚及至更广远之处,使日本漫画业在世界上引领风骚数十年。
朱导的确有商业眼光,只需要牢牢抓住这一点,就绝不会落伍,绝不会亏本。仔细看看,现在港台最红的偶像艺人:郑秀文、张柏芝、古天乐、TWINS、杨千桦……所拍的戏,和10年前的《新扎》相比真是没有任何进步,论武打还远远不及呢,不照样红透两岸三地。
可是,看着吴努力的在荧幕上表演搞笑,想到他当时的处境,尤其他在戏里饰演的警察是个巨富子弟,腕上是劳力士,执行任务时经常被撕烂的日常服装每套都价值10几万,还常常借钱给搭档,(戏里金城武欠了他100多万,虽然他天天吵嚷着,动不动就拿出计算器装模做样的乱按一番计算搭档的欠款,但周瑜打黄盖,一个照借,一个仍给,数额日涨夜升,也没见他怎么心疼,更没真急着要讨债。)不知怎的心中有些不是味道。
好了,不说了,说说戏里的搞笑的吴吧。
老规矩,时装片里的吴还是饰演一个小警察,这样就容易安排打戏了。不过,这次吴有了一个陪葬的搭档:金城武,来一起努力搞笑。吴的代号007,金城则为008,够COOL吧,气死皮尔斯.布鲁斯南。
从装扮来看《新扎》和《天生》一戏几乎完全一样,淡色系的西装西裤笔挺,一眼看来就是个便衣警察的样子,唯一的区别是发型,《新扎》中是比较常见的三七顺发,《天生》中则是个乱糟糟的鸡窝头,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发型的缘故,晚拍好几年的《天生》中的吴看来更幼稚一点。(为了突出新出道?)
导演为戏里的蒜头(吴在戏中角色的外号)安排了两个纯粹用来搞笑的怪癖:执行任务嚼蒜头来壮胆后可勇猛无比,一人面对数十匪徒而面无惧色,一往无前,否则定当胆小如鼠,见匪徒影必望风而遁,因此落下“蒜头”这个外号;又惧青蛙胜子弹,搭档小金(金城武)扔了一只青蛙过去就把他吓的魂飞魄散,拔腿就跑,不管不顾的冒着当活靶的危险直冲而去,正面迎击众匪徒,小金则可乘机背面包抄。
好莱坞商业片成功法则中曾提到一条:1人(当然是男主角了)与20人枪战时,20人被击毙、击中的概率必为100%,而1人被击毙的概率为0%,至于是否击中则须看导演是否为其安排了女主角做GIRLFRIEND,如已经有了,则可受轻伤以便女主角为其疗伤来促进两人爱情升级,否则此人必毫发无伤。《新扎》一戏对此法则亦运用自如:吴金二人抄毒品时双双站立前行面对10多歹徒的扫射连衣角都没弄脏,却能一枪一个节约子弹,毫不浪费警察局的有限资源,其帅姿(或曰傻姿)非目睹不能言其状。到了片尾大枪战时,因为导演已为二人安排女友,则立即一受上臂轻伤,一受腿部轻伤,法则之下,丝毫无爽,妙不可言。
………
因为影片本身题材风格的限制,吴在《新扎》一戏中基本没有什么可供发挥的表演空间:不打斗时和金城武一起摆摆POSE,按照导演要求展现一下两个帅哥的风采;言谈举止尽量的夸张再夸张;看到什么风吹草动就瞪的了眼睛来考验眼睑的极限能力(难怪曾看到有记者言吴只会瞪大眼,看来10年前的闹剧竟然遗毒至今,害人不浅);和众匪徒搏斗时则武功底子一展无遗;除此之外,真的乏善可陈,至为抱歉。
吴的表演只能算中规中矩,算不上什么突出,没什么(也不需要)好的演技可以让人欣赏,真是可惜了当时正处于上升期,急需好剧本来提高演技的吴。
回品评其他电影
|